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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11 章 拜师礼

    傍晚回到家,王金珠便听到了王云帆被颜大儒收下的好消息。

    “这是好事,我去准备拜师礼,不知这颜大儒,可有什么要求?”

    陈天润道:"嫂子放心,颜大儒不重虚礼,但束脩六礼不可少。"

    "这个我懂。"王金珠点头,"一、束脩六礼:芹菜,寓意勤奋好学;莲子,寓意苦心教育;红豆,寓意鸿运高照;红枣,寓意早早高中;桂圆,寓意功德圆满;干瘦肉条,为古礼束脩之本意。

    二、敬师礼:文房四宝一套(顶级狼毫笔、松烟墨、熟宣、名砚),另附沉香一块,三十年陈普洱茶饼一对。

    三、见师礼:见面礼金三百六十两。"

    陈天润见大嫂说的头头是道,便不再多言。

    次日一早,王金珠便去了干货行。

    掌柜见她选得仔细,还当是哪家的管事娘子,一听是给鹿鸣书院颜大儒备的拜师礼,立刻多包了半斤桂圆。

    "颜老先生德高望重,夫人有心了。"

    王金珠付了钱,又去绸缎庄扯了两匹上好的松江棉布,一匹藏青,一匹月白,预备做拜师那天云帆穿的衣裳。

    拜师那日,天还没亮,王金珠就把王云帆叫起来了。

    衣裳是陈玉香连夜赶出来的,月白色长衫,领口袖口缝了暗纹,腰间系一条同色腰带。王云帆穿上身,站在铜镜前,小小的脸绷得严肃。

    王金珠蹲下来,替他整了整衣领。

    "记住,拜师不是终点,是起点。颜先生收你,是看重你的心性,不是你的口才。往后少说多听,多想多做。"

    王云帆重重点头。

    鹿鸣书院的拜师礼不铺张,却庄重。颜大儒端坐上首,王云帆捧着束脩六礼上前,行三跪九叩大礼。

    颜大儒笑了笑,"起来吧,从今日起,你便是我的弟子了。"

    陈天润站在廊下,看着侄子从地上起身,规规矩矩站到颜大儒身旁,眼眶又一次发热。

    王金珠没去书院,这种场合女子不太合适,不如留在家里给云帆做顿好的。

    中午王云帆回来,脸上难得带了笑意,他进门先找王金珠。

    "娘,先生给了我一套书,让我先把《大学章句》重新通读三遍。"

    王金珠把盛着红烧排骨的碗推到他面前。"先吃饭,吃完再看。"

    王云帆坐下,端起碗,忽然抬头问:"娘,我是不是以后就不回府城了?"

    王金珠夹菜的手顿了一下。

    "你想回就回,想留就留。你才多大,操这个心。"

    王云帆没再说话,低头扒饭。但王金珠看得分明,那双眼睛里头,已经有了答案。

    这孩子,来的时候她就问过,果然带不回去了。

    王金珠心里叹了口气,面上不显,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。

    另一边,将军府。

    李冰风风火火地冲进书房,抓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,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李征正看着兵书,抬眼瞥了女儿一眼:“没规矩。”

    李冰拉也不恼,过椅子坐下,眼睛发亮:“爹,我要开铺子,和大嫂一起开!”

    李征放下兵书:“和你大嫂开铺子??”

    李冰将白日里商议开铺子的事,详细讲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我出钱出铺子出人,她出配方,我要给她五成分红,她不肯,硬要说自己占了便宜,死活只肯拿两成。我气不过,说要捐两成给她的善堂,她才点头。”李冰嘴上说着来气,语气里却满是敬佩。

    “你说,她在府城办了个善堂,专门收容无家可归的女童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听天润说,府衙还拨了三十亩地。大嫂把善堂打理得井井有条,不仅管饭,还教认字、算账。”李冰越说越起劲。

    李征沉默良久,忽然大笑出声。

    “爹,你笑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笑我原以为陈家门第低微,怕家中长辈会拖你后腿。”

    李征站起身,走到书架旁,“如今看来,是我眼拙了。”

    李征拉开暗格,取出一个红木匣子,推到李冰面前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李冰打开匣子,里面是一沓厚厚的地契。

    “这是你娘当年留下的嫁妆,京城东市、西市共有六间铺子。”李征看着女儿,“我本打算等你成亲时再给你。原还担心你性子跳脱,守不住这些产业。现在,既然你要跟嫂子合伙,这些铺子,你明日全拿去给她挑。”

    李冰愣住:“全拿去?爹,你这么信得过大嫂?”

    李征冷哼一声:“你懂什么。面对日进斗金的买卖,能守住本心,不贪不占,这是大定力。办善堂,收容流民女童,不仅是做善事,更是替地方官府分忧。她一个妇道人家,能有这般眼界格局,不输朝堂上那些衮衮诸公。”

    李征顿了顿,语气放缓:“有这样的嫂子帮你掌舵,你这辈子,吃不了亏。”

    李冰重重点头,抱紧了木匣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府城大营,演武场上尘土飞扬。

    “王百户,哦不,王千户!恭喜恭喜!”

    传令兵双手捧着兵部刚发下的告身文书,笑得见牙不见眼。

    周围一群糙汉子立刻围了上来,起哄声震天响。

    “千户大人,今晚这顿酒跑不了吧!”

    “就是,咱们营里最年轻的千户,必须去迎客楼摆一桌!”

    王天放接过文书,随手揣进怀里。

    “行,今晚迎客楼,我请客,你们敞开喝。”

    众人欢呼雀跃,勾肩搭背地散去准备。

    王天放站在原地,摸了摸怀里的文书。千夫长,手底下管着一千号敢打敢拼的兄弟。在这府城地界,也算是一号能横着走的人物了。

    但他心里,却没多少喜悦。

    升官了,想第一个分享的人,不在身边。

    晚上,迎客楼里觥筹交错,同僚们喝得面红耳赤,吹牛打屁。王天放端着酒碗,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着。

    酒过三巡,他寻了个由头,提前离席。

    夜风一吹,酒气散了七八分。

    回到家,推开院门。

    三哥舅哥,家家团圆,就他孤家寡人一个。王天放叹了口气,大步走向后院,还得每日去看看小时候对自己不好的爷爷。

    推开房门,一股浓重的苦药味扑鼻而来。

    屋里点着一盏如豆的油灯。陈老头躺在炕上,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,呼吸粗重且浑浊。

    听到动静,陈老头费力地睁开眼,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叫:“天放……”

    王天放快步走过去,倒了杯温水,试了试温度,这才动作轻柔地扶起老人。

    “爷爷,我升千夫长了。”

    他把碗沿贴在老头干瘪的嘴唇上,一点点往里喂水。

    陈老头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微弱的光,嘴角扯出一个艰难的笑。

    “好……好……咱们家,出息了。你出息了,天润也出息了……”

    喝了两口水,陈老头喘得厉害,摆了摆手。

    王天放将他放下,掖好被角。

    没说几句话,老人便沉沉睡去了。

    王天放坐在床边,看着跳动的烛火,心里空落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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