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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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郎君,我看家里有做好了的长衣,为何不穿?”
“短衫穿着透气、舒服。”
“可是长衣却尊贵。”
“不是的,长衣只是看着尊贵。”
“然郎君此去,乃是到县令衙中赴宴去的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”
上午,巳时三刻,看太阳,大概现代计时方式的十点出头,林章从铁匠铺回了家,简单洗沐,换了身干净的新衣,便要出门赴宴。
家里新来的婢女裹儿却疑惑,追问不休。
李珣说她家是落了难卖身,林章也知道她家已经落难,但坦白讲,这小娘无论说话、做事、见识,却显然都绝非普通劳动人家能培养出来的,聊过一次,裹儿说她高祖时还有爵呢,她自小时记得,家里还有好多田地,却忽然就穷了,乎乎不足十年,已沦落至举家卖身。
她其实不太会伺候人,应该是刚学没多久,大的条理已经懂得,却又总是在一些莫名的地方,很有自己的认知,见主人家随和,待她亦好,熟悉不过两日,已敢随口就说。
明明很精明,却还带着些少女的娇憨,不像传说中别人家的婢女,总是俯首帖耳、规行矩步。
但林章并没有要纠正她,甚或训斥她的意思,反倒被她缠不过,穿上了她取来的一件绢布长衣,她帮着穿好了,站到不远处很认真地打量,却道:“郎君面黑,这等浅色衣裳穿了,却不好看。回头可差人做了浅绿色的来,却能显白。蓝色亦可,靛色亦可。”
这话有点直接,林章本来笑着,闻言却脸色一黑,裹儿却调皮地一笑,说:“紫色却是最好看的,郎君翌日必服紫也!”
大周朝有制,三品以上乃服紫,曰,有贵人气也!
裹儿这么说,十足的是好奉承,讨个口彩。
于是林章不由又笑,脱了,“不穿不穿!”
这次她不勉强了,接过长衣只是哀叹,“家中却无它色。”,还带了些不满地问:“谁人为郎君做的衣裳?竟如此不知搭配?”
谁给做的?
林章没好气,“我那老娘,并我阿嫂!”
于是她吐了吐舌头,不敢则声了。
便是照旧一身褐衣,短衫长裤,林章自己觉得很顺眼,且上下身分开,他自己觉得也舒服,只是布料已经换过,过去穿葛,粗糙,硬,厚,当下穿的却已经是既轻薄又透气的细绢。
他其实并不怎么在意穿长衣还是穿短衫了。
既不怎么在意长衣之尊贵,也不怎么在意短衫之卑下,只是要去别人家里赴宴,不好失礼,要穿得干净整洁便是了。
然而,他那脚下,却是真的早就已经不穿草鞋了。
草鞋是真的不舒服!
身上都收拾好了,林章在椅子上坐下,裹儿仔细地帮他裹了巾帻,很是得意地自己先欣赏过,竟忽然说:“或曰郎君面黑,我倒觉得郎君面相贵重,望之似人龙也!”,林章又笑。
这小娘来了不过两日,已能时不时就把林章逗笑。
前院已经备好了马,林章就要出门,裹儿却又追到院中,问:“郎君可能予我一贯钱?另支些家中布帛?我想让阿大陪我去这城里略转一转,为郎君做些新衣。”
林章只摆摆手,“你可自取。”
…………
骑马路过一家相熟的酒肆时,林章下马,打了一角酒,又问店里买了个盛酒的葫芦装了,通不花几个钱,便又拎了上马。
过了衙前街,他转入旁边小街。
在这街上,开的有后衙的角门,专供县令之家眷出入的,过去下了马,叩门,不一时便有婆子来开了门,问明来意,一边赶紧放了林章进去,一边却是频频唤人,不一时,此前到铁匠铺送过礼的那小娘子,便蹦蹦跳跳地跑来了。
缰绳交了给后衙张氏的仆役,林章拎着酒葫芦,大喇喇地便跟了那小娘,直往后院里去——那小娘却顽皮,时不时地扭头看林章,总抿着嘴儿,似是想笑,又觉无礼,于是只好憋着。
于是林章问她:“你为何见我便笑?”
她忽地站住,回头,没忍住,噗嗤笑了一声出来,便又赶紧往前走,走不两步,却又停下,回头,“她们都道你生得黑,我原来却不知,人还能怎样黑?那日陪麦儿姐姐去你家送礼,却见你竟是真的有些黑……噗……可你却又生得实在雄壮!”
“嗳,他们说你无论见了何等厉害的精怪,皆能一剑毙命,甚至便连那些妖怪们再厉害的法术都也不怕,可是真的不是?”
“假的!杀那黄鼬精时,我却用了三剑。两剑诱敌,一剑毙命!”
小娘闻言,那眼里益发现出光彩来,很认真地道:“那也很厉害了!”,又问:“那……他们都说你贪财,可也是真的不是?”
“此却是也。莫非你要嘲笑我?”
“我为何要嘲笑你?俺们女君平素便最看重两件事,一是修行,二便是财货!她常说,剑在己手,财货赠人,便是天下一等一的尊贵之人也!可是俺家郎君却总也不听!”
林章失笑,“你家女君真是通透人也!若为男子,当如人龙,翌日有服紫之概!”
这倒不是吹捧,事实上第一次去县衙那次,虽没见面,但那女君躲在屏风后说的话,便已经让林章对她刮目相看,后来无论是从萧大等人口中听说,还是他自己亲自经历,皆感觉这位女君比起她那位少年县令的弟弟来,高明了可不止一个段位。
而这小娘闻听林章夸她家女君,也很是高兴,回头看着林章,一双好看的眼睛亮晶晶的,“你这话,我要回去说给女君听!”
林章又笑,正要再说,转角处却已经看见,那日带队去铁匠铺送礼的婢女快步走过来了,及至跟前,敛衽为礼,“见过郎君,郎君千盛!”,直到这时,那已经同林章聊了一路的小娘子,才顿觉自己竟一直都忘了行礼,于是抿着嘴唇儿,赶紧也跟着敛衽为礼,不敢说话了。
而这时,那年岁稍长的婢女似做无意地低头瞥了一眼,看见林章手里拎着个大葫芦,犹豫一下,没有伸手去接,便只是在前带路,“郎君请随我来,我家女君已在庭中恭候多时了!”
说话间,她带路便走,却是刚刚转过弯去,迎头看见一人,当即脚步停下,两个小娘一起躬身行礼,“见过郎君!”
此时拦住去路的,却正是本县县令,名叫张昉的少年郎。
林章随即也看见他,停下脚步,却是笑了,手里拎着酒葫芦,叉手为礼,口称,“庶民林章,拜见县君!”,却腰杆笔直,并不下拜。
那少年县令,此刻一副气鼓鼓的模样,脸都涨红了,只是愤怒地盯着林章,却也并不还礼,足足好几个呼吸,他愤怒地冷冷“哼”了一声,大袖一甩,转身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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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短衫穿着透气、舒服。”
“可是长衣却尊贵。”
“不是的,长衣只是看着尊贵。”
“然郎君此去,乃是到县令衙中赴宴去的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”
上午,巳时三刻,看太阳,大概现代计时方式的十点出头,林章从铁匠铺回了家,简单洗沐,换了身干净的新衣,便要出门赴宴。
家里新来的婢女裹儿却疑惑,追问不休。
李珣说她家是落了难卖身,林章也知道她家已经落难,但坦白讲,这小娘无论说话、做事、见识,却显然都绝非普通劳动人家能培养出来的,聊过一次,裹儿说她高祖时还有爵呢,她自小时记得,家里还有好多田地,却忽然就穷了,乎乎不足十年,已沦落至举家卖身。
她其实不太会伺候人,应该是刚学没多久,大的条理已经懂得,却又总是在一些莫名的地方,很有自己的认知,见主人家随和,待她亦好,熟悉不过两日,已敢随口就说。
明明很精明,却还带着些少女的娇憨,不像传说中别人家的婢女,总是俯首帖耳、规行矩步。
但林章并没有要纠正她,甚或训斥她的意思,反倒被她缠不过,穿上了她取来的一件绢布长衣,她帮着穿好了,站到不远处很认真地打量,却道:“郎君面黑,这等浅色衣裳穿了,却不好看。回头可差人做了浅绿色的来,却能显白。蓝色亦可,靛色亦可。”
这话有点直接,林章本来笑着,闻言却脸色一黑,裹儿却调皮地一笑,说:“紫色却是最好看的,郎君翌日必服紫也!”
大周朝有制,三品以上乃服紫,曰,有贵人气也!
裹儿这么说,十足的是好奉承,讨个口彩。
于是林章不由又笑,脱了,“不穿不穿!”
这次她不勉强了,接过长衣只是哀叹,“家中却无它色。”,还带了些不满地问:“谁人为郎君做的衣裳?竟如此不知搭配?”
谁给做的?
林章没好气,“我那老娘,并我阿嫂!”
于是她吐了吐舌头,不敢则声了。
便是照旧一身褐衣,短衫长裤,林章自己觉得很顺眼,且上下身分开,他自己觉得也舒服,只是布料已经换过,过去穿葛,粗糙,硬,厚,当下穿的却已经是既轻薄又透气的细绢。
他其实并不怎么在意穿长衣还是穿短衫了。
既不怎么在意长衣之尊贵,也不怎么在意短衫之卑下,只是要去别人家里赴宴,不好失礼,要穿得干净整洁便是了。
然而,他那脚下,却是真的早就已经不穿草鞋了。
草鞋是真的不舒服!
身上都收拾好了,林章在椅子上坐下,裹儿仔细地帮他裹了巾帻,很是得意地自己先欣赏过,竟忽然说:“或曰郎君面黑,我倒觉得郎君面相贵重,望之似人龙也!”,林章又笑。
这小娘来了不过两日,已能时不时就把林章逗笑。
前院已经备好了马,林章就要出门,裹儿却又追到院中,问:“郎君可能予我一贯钱?另支些家中布帛?我想让阿大陪我去这城里略转一转,为郎君做些新衣。”
林章只摆摆手,“你可自取。”
…………
骑马路过一家相熟的酒肆时,林章下马,打了一角酒,又问店里买了个盛酒的葫芦装了,通不花几个钱,便又拎了上马。
过了衙前街,他转入旁边小街。
在这街上,开的有后衙的角门,专供县令之家眷出入的,过去下了马,叩门,不一时便有婆子来开了门,问明来意,一边赶紧放了林章进去,一边却是频频唤人,不一时,此前到铁匠铺送过礼的那小娘子,便蹦蹦跳跳地跑来了。
缰绳交了给后衙张氏的仆役,林章拎着酒葫芦,大喇喇地便跟了那小娘,直往后院里去——那小娘却顽皮,时不时地扭头看林章,总抿着嘴儿,似是想笑,又觉无礼,于是只好憋着。
于是林章问她:“你为何见我便笑?”
她忽地站住,回头,没忍住,噗嗤笑了一声出来,便又赶紧往前走,走不两步,却又停下,回头,“她们都道你生得黑,我原来却不知,人还能怎样黑?那日陪麦儿姐姐去你家送礼,却见你竟是真的有些黑……噗……可你却又生得实在雄壮!”
“嗳,他们说你无论见了何等厉害的精怪,皆能一剑毙命,甚至便连那些妖怪们再厉害的法术都也不怕,可是真的不是?”
“假的!杀那黄鼬精时,我却用了三剑。两剑诱敌,一剑毙命!”
小娘闻言,那眼里益发现出光彩来,很认真地道:“那也很厉害了!”,又问:“那……他们都说你贪财,可也是真的不是?”
“此却是也。莫非你要嘲笑我?”
“我为何要嘲笑你?俺们女君平素便最看重两件事,一是修行,二便是财货!她常说,剑在己手,财货赠人,便是天下一等一的尊贵之人也!可是俺家郎君却总也不听!”
林章失笑,“你家女君真是通透人也!若为男子,当如人龙,翌日有服紫之概!”
这倒不是吹捧,事实上第一次去县衙那次,虽没见面,但那女君躲在屏风后说的话,便已经让林章对她刮目相看,后来无论是从萧大等人口中听说,还是他自己亲自经历,皆感觉这位女君比起她那位少年县令的弟弟来,高明了可不止一个段位。
而这小娘闻听林章夸她家女君,也很是高兴,回头看着林章,一双好看的眼睛亮晶晶的,“你这话,我要回去说给女君听!”
林章又笑,正要再说,转角处却已经看见,那日带队去铁匠铺送礼的婢女快步走过来了,及至跟前,敛衽为礼,“见过郎君,郎君千盛!”,直到这时,那已经同林章聊了一路的小娘子,才顿觉自己竟一直都忘了行礼,于是抿着嘴唇儿,赶紧也跟着敛衽为礼,不敢说话了。
而这时,那年岁稍长的婢女似做无意地低头瞥了一眼,看见林章手里拎着个大葫芦,犹豫一下,没有伸手去接,便只是在前带路,“郎君请随我来,我家女君已在庭中恭候多时了!”
说话间,她带路便走,却是刚刚转过弯去,迎头看见一人,当即脚步停下,两个小娘一起躬身行礼,“见过郎君!”
此时拦住去路的,却正是本县县令,名叫张昉的少年郎。
林章随即也看见他,停下脚步,却是笑了,手里拎着酒葫芦,叉手为礼,口称,“庶民林章,拜见县君!”,却腰杆笔直,并不下拜。
那少年县令,此刻一副气鼓鼓的模样,脸都涨红了,只是愤怒地盯着林章,却也并不还礼,足足好几个呼吸,他愤怒地冷冷“哼”了一声,大袖一甩,转身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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